臺灣 FinTech 龜速前進,P2P業者:金管會、銀行不信任我們

原文出處:

本文經新聯在線授權刊登,並同意 TeSA 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台灣在地FinTech理財平台總經理 陳育澍談 :「P2P業者與銀行、主管機關的三角習題〉。

自2016年6月29日金管會對外說明針對網路借貸平台(P2P)方案確定不立專法,並初步規劃開放銀行跟P2P業者合作辦理P2P業務,銀行也可自行設立P2P之新聞以來,有些朋友問我相關意見,其實大多分為以下幾種 :

  1. 銀行願意跟P2P業者合作嗎?
  2. 這樣被銀行吞掉不就等於消滅網路金融的發展了?
  3. 很不錯啊,由銀行做P2P的靠山!
  4. 如果開放銀行能自己做P2P,那你們不就沒市場了?
  5. 如果跟銀行合作,那利潤分配會不會有問題?
  6. 現在銀行數目這麼多,P2P業者不就水道渠成了?

台灣在地FinTech理財平台總經理 ─ 陳育澍分享如下 :

我想銀行會願意跟P2P業者合作的,就像目前「新聯在線」從2015年開始陸續已有幾家銀行金控找過我們,就算彼此都有進一步的意願但最終還是礙於現行「法規尚未明朗」所以還是處於「曖昧階段」。

在台灣約有70家銀行平均每3.7平方公里就有一家分行,只要稍微好的客戶銀行同業競價,競爭的結果造成利潤越來越低存戶利息越來越少;再加上科技公司來攪局,例 : Apple Pay…等第三方支付又要來劃分掉他們的手續費收入。銀行前幾年才真正加快腳步於「數位金融服務」與產品開發,由於國內景氣不佳、出口連17負成長、英國脫歐後的連串經濟變化等,都加深市場以及信用風險的變化及不確定性,導致銀行放款更為嚴謹。

尋找「創新」放貸審核模式

所以銀行急需另一種「創新」的放貸審核模式,把之前會漏掉好蘋果的「洞」補起來,或是可以用另一種眼光、用更省的成本、更快速地發現到更多蘋果以開闢民間借貸市場,宣稱擁有大數據為基礎能運算個人信用程度的P2P借貸平台(又分消費性大數據基礎或社群信用基礎…等等)這會是他們非常感興趣的。

其二銀行會感興趣的是對於中小企業具有靈活審核能力的網路平台或能取得中小企業後台營運數據的廠商,其背後通常都有「專業融資機構」背景所結合的科技公司配合,他們具備銀行業沒有的「特殊審核角度」,能更精準靈活地找到需要資金的中小企業,但綜觀上述無論哪種新興FinTech產業及其可能會帶來的商機,這些金融正規軍最終還是又愛又怕,除了懷疑平台業者的審核能力以外,也怕「選錯郎」賠了夫人又折兵。

披了狼皮的羊看似強大,其實自主決定權少

銀行其實是披了「狼皮的羊」看似強大,但其實能自主決定的事情真的很少,因為受金管會監管凡事都要報備同意後才能執行,主管機關雖一路保護銀行業者;但在民意最大的生態中倘若發生消費糾紛,往往也以拍拍肩膀要銀行吞下悶虧了事,他們維持著「恐怖平衡」又氣又愛,如果金管會開放P2P產業的方式是跟銀行合作,也不失為一種較兩全的做法,只是「狼」與「羊」的相會,要如何找到一個舒服的相處模式以及利益分享是我個人覺得有趣的事。

與銀行合作等於消滅了P2P網路金融的發展?

我個人認為 : 新聯在線在柬埔寨當地已與實體銀行結盟,以數據運算為基礎共同開發當地個人信貸市場、房貸市場以及社群借貸…等等。銀行最終會知道,他們自己來做P2P是非常不切實際的,除了要面對新的市場挑戰外,最終必須要用全新的思維創造新的營運架構;再來還要討好投資者,消費者買不買單都是非常耗費精神的,這些「創新」也並非銀行業者的本性吃力不討好會學的四不像。

實際銀行現有的架構下不可能同時存在兩套「內稽」與「內控」標準,左手說不能借款給你但右手說可以,如果遇到借款人不還款、銀行若要負責擔保賠付的情況下就會像現在某銀行已經推出的「標會網」裡面會員所討論的一樣(請自行搜尋),不賠付的話市場上又會罵聲連連,甚至連本業的名聲都連帶搞臭。

所以真正的P2P就是要投資人自行承擔風險,這應該是主管機關要強調的,也會是P2P業者施展風險控管能力的競技場了,銀行不用自己營運只要看對業者投資,並給予所需資源順勢發展,千萬不要教導業者下指導棋,因為,你有看過羊教狼打獵的嗎?

銀行能成為P2P業者的靠山?!

銀行會跟P2P業者合作,充其量只是要他們背後的數據還有運算方式,或是未來該業者「長大」後的資本利得,再來就是跟隨主管機關的腳步把在未來可能的敵人先綁在一起,主管機關之前提Bank3.0的時候就叫銀行業者加速金融從業人員的數位化提醒轉型,現在把P2P業者帶給你算是幫銀行一個忙吧!!

銀行如果自己做P2P,那這個市場會更好玩的,就像老師一起下來打群架一樣,但P2P業者的靈活度絕對大於銀行,消費者也會因為這樣競爭的關係下得利,但不會維持太久,因為銀行的成本相對較高,最後還是會退出P2P市場,把精神用來開發市場找利差比較重要,不需要跟業者一般見識,最後搞不過你就把你買下來。

您必須先知道P2P業者的利潤來源有哪些?!

P2P平台最主要的利潤其實不是日常營運的利得,而是 :

  1. 巨量數據
  2. 資金交易
  3. 會員數量
  4. 管理的資產量
  5. 分析運算能力

這些能力代表著通路以及未來新產品的可能性,新市場的探索力以及改變資金移轉方式的能量,連帶提升資本市場的價值等等,如上所提到的這些才是所有銀行跟科技業者想破頭都想要能分到一杯羹的目標,這也說明為什麼許多銀行的介入都是以金控、創投的方式接近P2P業者,而非從業務上面的合作開始。

信任才是關鍵

但其實銀行業者不知道這樣的方式其實很可惜,除了雙方可以因為合作成長更快之外,等到P2P業者長大後在未來的溝通與結合下會更困難,但若說到業務上的合作,金融背後牽扯的審核機制太多,科技業者執行這類金融行為的時候是銀行無法切入及調查(Due Diligence)的,對於這種跳脫金融法規及現有查核機制的交易模式,目前最困難的還是在對業者的「信任問題」。

對口太多無人作主

銀行要跟P2P業者合作,其中牽扯的部門很多,舉凡財富管理、風險控制、消費金融、IT部門、法律遵循…等等,當共同面對P2P業者的時候,這些部門就無法提出有效的建議,因為能稽核的資訊太薄弱,資訊的取得也不是在共同信任的「第三方」架構下。銀行決策的過程非常繁瑣牽扯的部門太多,內部很難能有一個人出面協調解決各個部門的疑慮,決策者因長年於金管會既定的模式下已經框架住了,多半過於守舊的態度都會拖慢合作的「進度」與「深度」,再者,銀行內沒有人敢承擔「風險責任」,所以目前還是嘴上談兵比較多,雖然許多家銀行成立的數位金融部,表面上要金融創新但礙於長官的觀念以及主管機關不明確的態度之下「金融數位創新」還處於「新瓶裝老酒」的狀況,讓原本擁有理想抱負的數位人才難以施展進而造就更多專業人才的流失。

溝通 ─ 期望讓產業變更好

以上是我對於目前P2P在台灣發展過程中的一些經驗,希望各位前輩先進給予意見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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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特色圖片來源:Pixabay

★ 責任編輯: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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