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提醒您,結合Pokemon GO行銷前,需先謹慎思考幾個問題:

作者介紹:

本文作者是關登元先生(小關),所謂的「7年級草莓族」世代。2007年與國中同學以一臺餐車創業,立志成立素食連鎖企業「得來素」,矢志讓臺灣的素食環境更方便、健全,目前全臺已有18家分店。個人於2014年出版人生第一本著作《》,述說自己多年的創業故事與過程。

Pokemon GO 終於在台開放了,當然腦筋轉得快的人馬上想出許多用它提升業績的行銷方式。

但我在思考一個問題,開一間店要吸引的是真正認同你商品的顧客,還是吸引來玩遊戲的顧客?
如果一堆來抓寶可夢的人,反而擠壓了原本真正顧客的消費體驗,這樣真的比較好?

就如同很久之前我們也跟團購網合作過兩個月,帶來了許多買團購卷的顧客,但這些人因為「便宜」而來,當活動結束,人也就不見了,那陣子許多本來的熟客也不見了。

寶可夢會燒多久不知道,但開一件店我覺得還是要思考怎麼吸引真正有需求或者認同的顧客,消費者動機其實還是很重要,這樣才不會只是一窩蜂!

當然,這議題還是可以做很多行銷用,只是背後的目的跟動機還是要考慮進去,當大家都在用這樣的議題時,其實他會快速的失去新鮮感而無法產生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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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特色圖片來源:Pixabay原圖、TeSA重製

★ 責任編輯: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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