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是林志隆(Amos Lin),安瑟數位創辦人,是台灣電商界的老前輩。
感謝前輩授權TeSA轉載分享,特此鳴謝。
把創業者當作賊,個人覺得這篇文章立論是有點偏頗,標題也太聳動,不夠客觀,謹以實際經驗,提醒大家以下事項:
- 網拍一定要開發票了,國稅局已經查的很嚴,請勿以身試法
- 不要再作假成交了,這些假成交都會變成你逃稅的證據(明明成交了,卻不開發票,不是逃漏稅是什麼?)
- 除了規規矩矩開發票,你有沒有準備好進銷存以及401申報資料,國稅局隨時會來查你的稅,一查可能就查3個月~1年,你必須要隨時能提供好幾年的相關明細(注意,是明細!)
- 碰到機車一點的稅務員,每筆訂單的資金流向都還要你另行提供,所以建議每一個網拍平台存摺獨立,不然你會累死,最後就屈服協商繳錢了事
- 都開了發票了,你有沒有會計師簽證或進銷存明細以及401申報明細? 否則你明明只賺5%,國稅局會以同業標準20%來課你的稅,一樣是逃漏稅的罪名
- 你進貨有沒有發票?從境外進貨有沒有進口報單以及發票?若沒有,一樣會被罰款(目前小規模賣家應該都沒有)(這也是逃稅或協助逃稅)
所以網拍小賣家應該會越來越難存活了, 你看不到的成本很多也很高,不是20元/30元青菜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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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Yu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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