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業只能廣告費? 你應該用「外溢性」來思考經營模式

作者介紹:

本文作者是鄭鎧尹LIVEhouse.in 共同創辦人。畢業於臺大資工博士,研究領域為人機互動設計。LIVEhouse.in 目前為台灣第一個也是最大的國產直播平台,每月不重複使用者達百萬以上,直播的內容涵蓋講座、音樂、電玩娛樂等。

最近有傳統跨入網路的媒體團隊來跟我們團隊做交流, 交流過後, 我若有所思, 想到了邏輯思維其中的一集, 也跟大家分享一下。

邏輯思維有一集介紹到庇古稅, 這個稅簡單來說, 就是對於有外溢性的東西, 比較難跟單一個人收稅, 所以就政府來做整體收稅。

然後, 裡面用燈塔舉了例子, 因為燈塔建成後, 只要是能看得見燈塔的人都可以獲得好處, 但是要向所有都獲得好處的船隻收費, 有點太困難, 所以庇古老人家就建議, 燈塔這東西, 應該就是政府來修, 然後全國繳稅。

這一集有提到另外一個經濟學家, 科斯精彩的反證, 不過這不是我覺得有趣的重點。重點是裡面抬槓的話題出現了, 如果經營燈塔的人, 可以連帶經營碼頭的話, 大家使用燈塔可能就可以免費了。怎麼說呢?

因為, 為了讓港口碼頭有更多的船隻入港, 那就帶來更多的人潮, 也就帶來更多的其他服務商機, 像是修船費、周邊休憩娛樂等, 都是可以帶來許多龐大的營收的。因此, 建立燈塔吸引船隻, 用低廉的燈塔費, 或是甚至免費, 吸引入港, 這反而是一種模式。

所以在這個燈塔的例子上, 我們可以獲得幾個啟發點:

  • 當我們只思考單一標的物時我們對於營運上的想法會十分受限
    大家可以想想, 將故事的主人翁換自己, 如果自己只有 “燈塔” 這個籌碼時, 自然所有的思考點, 都是圍繞著 “燈塔“ 做出發, 連營運模式, 也都是從 “燈塔” 本身來做思考。所以, 如果換個模式來思考, 想成 “燈塔+” 或許思維就會廣闊許多。僅僅只是一個 “+” 的差別, 但在思考結果上, 是有巨大的差別。
  • 我們容易受限於過去的經營模式卻忽略了其他多元的經營模式
    在 “燈塔” 的例子中, 可以看到大家所糾結的點, 基本上是因為在 “盈利收費” 的方式有限的情況下, 所得出來的結論。換到互聯網上, 其實也是很像的。傳統媒體其實已經很清楚, 可以利用免費的內容來換取流量, 再利用流量來換取廣告收入。所以這一點, 基本上, 傳統媒體已經獲得了前一個思考點。

但是傳統媒體, 目前跨到互聯網來後, 發現 Google / Facebook 目前已經瓜分掉超過一半的數位廣告費用, 因此, 在之前擅長的模式換到互聯網上, 就有點失靈了。但是一直糾結著廣告費用, 這些媒體, 有辦法從 Google / Facebook 手上硬是把錢摳出來嗎?顯然好像也沒這種信心。

但是 "燈塔+" 這個例子, 其實最富魅力的地方, 不僅僅是燈塔不收費這件事情, 而是藉由 “燈塔+” 來達到 “多元收入” 這件事情。所以這對互聯網的媒體, 是十分有啟發的。“燈塔” 僅僅只是指引船隻的入口, 只要 “船隻“ 入港了, 誰說只能收 “廣告費” 呢?

我這邊拿我們的好夥伴 iFit 愛瘦身 來舉例, 請問 iFit 是不是很擅長產出內容呢?鐵定是的, 那 iFit 的主要營收是廣告費嗎?鐵定不是。聽到這裡, 不知道大家琢磨出些甚麼了呢? 

最後20天優惠,TeSA電商十二堂即將調回原價

★ 本文特色圖片來源:Pixabay

★ 責任編輯:Ryan

歡迎加入TeSA的[email protected]帳號,共同關注電商、創業領域的最新資訊!

歡迎關注TeSA的LINE@帳號

好友人數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