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創故事:獎金獵人洛克仔的連續創業傳奇

作者介紹:

本文作者是Ryan Chou先生,過去曾任職於城邦集團,有新創、中小企業與千人以上公司的人資經驗,並曾在企管顧問業與百家上市櫃公司合作。目前二次創業中,希望以新服務、技術提升職場有志者價值,願成為更有能力付出的人。

Ryan日前有幸參加資策會的「始創故事」活動(Strong Story),和另外三位講者同臺。其中,像是獎金獵人共同創辦人洛克仔lalamove共同創辦人陳少勤與太和光執行長吉正然等人的分享都非常精彩,謹透過TeSA網站簡單與各位朋友分享:

洛克仔的分享

剛出來工作時,我(以下係指洛克仔其實沒有想過創業,剛畢業時月領45K的薪資,也比一般人來得好, 但因為女友為了某個小開而變心,所以激活了我的創業靈魂(處心積慮思考要怎樣打敗富二代?)。

第一次創業:炒麵麵包

當時我還在資訊公司當工程師,問了技術長每月薪水也才8到10萬,這樣是無法贏過富二代。 所以開始了白天工程師、晚上與另一位朋友創業做炒麵麵包的生活。 一開始是以餐車的型態啟動,至到第四天才「送」出第一個,第五天才開始高速成長。

測試市場有了之後才到師大開了店面(3萬/月),每天排隊都有100多人,就開始想要做類似麥當勞的連鎖速食店。 找另外五個人集資500萬,研發新產品、制度流程化 ,租了四層樓的房子(20萬/月),一樓是店面、二樓是座位區、三樓當做工廠、四樓是員工休息室,也強化了包裝、菜單與制服。

結論:八個月燒完資金回家吃自己。

  1. 地點放在火車站:高租金、低客源(暑假去看店面,誤判以為很多人潮,結果開學之後就沒人了)。
  2. 變數太多,跳太快。
  3. 一開始有大錢不是好事 。

第二次創業:小獅子Hub

十年前我就做過文創產品了,但五十萬資金被出版社的朋友捲款潛逃。

結論:第一次打官司就上手。

  1. 必須全職。
  2. 人品很重要。
  3. 錢就是HP。

第三次創業:捉迷藏寵物網站(2008年) 

三個人一起離職創業(五到十萬) 三個月內失敗,第一個月網站完成,美術設計就離開了,第三個月經理也因為經濟壓力離開了,此時發現核心能力喪失。因為我們做寵物網站,但我自己除了烏龜跟小強外,沒有其他養寵物的經驗。

結論:還沒開始就結束,這是天意!

  1. 核心一定要在自己手上。
  2. 不賺錢時光容易消磨鬥志。

後來認識了現在的創業夥伴花水木。 第四、五次的創業,我們開始用網站來創業,包括廢五金等一堆網站。 直到有一天,我們發現75%的知名創作者都是比賽背景出身,才開始規劃「獎金獵人」這個網站。爾後加入了AppWorks,被提醒要專心發展產品,才一步步穩定下來。目前年營收突破兩千萬。

這些創業經驗教我的一課,就是如果有機會重來一次,絕對不會再以接案維生,唯有降低分心的時期,才能快速擁抱成功契機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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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特色圖片來源:pixabay

★ 責任編輯:Vista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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