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紅市場崛起,台灣人才流失加重

作者介紹:

本文作者為黃世嘉,北歐櫥窗創始人、Dreamhub 創始合夥人。

感謝授權TeSA轉載分享,特此鳴謝。

最近中國直播興起,加上之前的微信公眾號、微博、網路電台,以及各種平台的各類人格化運作,讓網紅一詞成了當紅炸子雞。(當然,海外早就有Youtuber, Instragramer, Viner等一堆)

網紅並不是只有美美主播上直播唱歌、聊天、吃飯,在各種領域,網紅成為行銷場景的入口,甚至是主要入口。

簡言之,現在訊息很多,廣告手法又被消費者看穿,搞到最後,只有真實的一個人成了最小單位,成了無法切割的一體。而這樣的人格化,搭著網路數位傳播的進展,成了消費者記憶、互動、信賴的載體,中國創業投資圈把這個東西叫IP。

我2009年在北京嘗試經營一個生活美學電商,後來沒有做上來,我自己的總結是進入的過早(其實我認為即使現在,也說不定還偏早)。這過程當中,我體會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

品味的消費一般是有一個教育、孕育的過程,包括品牌的店面、雜誌上風格介紹、坊間什麼品酒、學煮巧克力這類課程。

在中國,這個過程被快速省略,簡單說,中國中產階級崛起時,剛好也是雜誌紙媒苦哈哈、實體店苦逼逼的時候,電商、微博、微信、海淘蜂擁而至,一下子眼花撩亂,眼界大開。大家的品味不是在紙本雜誌與店面沙龍累積起來的,而是在微信公眾號上以及透過手機購物快速拼起來的。

這樣的眼界大開,給了許多品味型媒體電商一個風口(小紅書、一條之類),他們之所以那裡有價值,是因為「消費就是內容,購物就是養份」這樣的概念發生在商業模式身上(北歐櫥窗在2003年在台灣起步也是類似概念,eDM客戶當設計雜誌看,沒人會不喜歡你推送的購物訊息)。

這邊我想說的是,品牌如何被認識,在中國,尤其是90後,完全就是社交與移動互聯網上的呈現、引爆、發酵與沉殿,如果外國品牌要進中國,沒運用social mobile commerce,那幾乎就別做了。

這是一個很特別的現象,這會讓老行銷人的功力雖然還有用,但是他必須是幫年輕的行銷growth hacker去服務,而不是反過來指導行銷、品牌怎麼做。網紅就在這種在各領域要提升消費體驗,但是品牌、紙媒、深度內容、體驗店面都弱化的時代,順勢而起。

品味消費現在中國還比較少網紅型人物(可能還端不出幾個像Tyler Brûlé這樣的人物吧),在各種領域,網紅已經是品牌與電商的重要入口了,中國網路紅人「文怡家常菜」一上線賣出上千組砧板、另外像網模張大奕已經成熟操作服裝、羅振宇成熟操作書籍以及知識產品等,各領域都有很多網紅IP,一下子,風口全來搶IP(事實上一些大公司老早就在布局了),中國搶一搶發現,台灣其實有不少好的老師IP可以搶,於是2016年就一大堆水面下水面上的來搶

那些是台灣「容易出賣」的人才呢? 簡單快速把想到的寫下來:

知識教育型的:

  1. 教授(要能言善道,口音不要太重)
  2. 汽車試駕(人帥、專業、說話又有梗的最好)
  3. 老師(英語、日語為主)
  4. 醫生(律師會計師就不管用了)
  5. 童書媽媽

娛樂型的:

  1. 小模明星(不過這種要直接跟中國競爭比較吃力,口音、還有說話用語跟梗不一樣)
  2. 文字、插畫段子手(例如台灣有個20萬粉絲以上,會寫好玩的圖配文的這種)
  3. 某種特別才藝的(如健身猛男、美妝達人)
  4. 占星算命

藝文型的:

  1. 廚師、咖啡師
  2. 跳國標舞、瑜珈老師
  3. 手作達人、設計師
  4. 音樂達人

還可以寫出100種,不勝枚舉,就不條列了。

總之,小確幸底下的個人,反正生活也不好過,如果中國某直播或達人平台要邀他們去,大部分都會受寵若驚,或是有個經紀公司帶過去談,就這樣,2,3年下來,台灣最美麗的風景:人(我說的是達人),就會被吸得差不多。

這些收入大部分用人民幣給,很多甚至用支付寶直接匯,台灣政府一毛錢也抽不到稅。

台灣的新創公司如果說,我們要做一個吉他手的平台,結果一問,好老師全部都已經跟中國直播平台簽約了。創投也投不到這類公司、年輕人也不發展台灣市場,可謂個個擊破,全面失守。這當中最大的推力,不是那些想紅到中國的達人(事實上台灣還不少達人主動抗拒紅到對岸去),主要是那些想賺錢,但自己又沒辦法做成平台或更有競爭力產品的經紀公司,在他們眼中,只要手上有合約,把藝人簽到中國,就是完成一樁不錯生意了。嗚呼哀哉!

台灣,因為FB好用,且用的人他X的多(對不起,我失言了,台灣一年流到FB的錢幾十億應該跑不掉),所以台灣本土網紅還蠻開心自己在FB上面有上萬粉絲互動,然後有才的人很容易就因為活在數位叢林中而自滿,比較不會想像一個更大的平台或是商業模式。

網紅不用公司運營,靠著生產內容將自己創造的價值大部分送到海外公司的平台上,自己當然也可能賺了錢且不用繳稅。

經濟愈差、創業公司野心與格局愈小(不要說平台或社群了,可能連工具產品都不一定想做),網紅就愈需要在FB、映客、Instagram等上面發展,台灣就一直輸出內容,然後廠商再到FB這些平台上去買廣告把消費者注意力抓回來,這樣,還能創造收入嗎? 網路使用者愈多,看起來好像數位化國力愈強,實際上是被扒了兩層皮。

台灣的網紅達人們,是目前中國互聯網圈對台灣還有點需要的幾滴剩餘的甘露中的一種,這當中很多人還有價值,是因為他們還是中國長不出的獨特品種。舉例來說咖啡師麵包師台灣還比較多有優勢,甚至是汽車玩家(中國沒有幾個人開過BENZ老款S系列或BMW老M3的,所以某人如果有3台老雙B可以做分享跟試駕,就可以在中國汽車頻道直播你的豐功偉業了)。小確幸品種,搭著品味小眾化的媒體電商浪潮,被中國資本驅動的互聯網公司,拉過來使用。

衝出22K,擁抱世界網紅經濟,是台灣有小天份的年輕人一定會去做的事。而台灣的內容型的創業,如果連有才的網紅都被簽走時,還能做出什麼產品來,大概都會是醫療長照類的吧,不過,如果連醫生都走了呢?

當然,寫這篇文章不是發牢騷,想做點突破的你,歡迎找我約見 :)

-----------------------------

延伸閱讀:

★ 本文特色圖片來源:pixabay

★ 責任編輯:Yuju

歡迎加入TeSA的LINE@帳號,共同關注電商、創業領域的最新資訊!

歡迎關注TeSA的LINE@帳號

好友人數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