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紹:
本文作者是黃玉米先生,本名黃昱銘。現任台北相機街秘書長,台北市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是位跨領域的創意人與內容製造機。感謝黃玉米先生授權 TeSA 刊登。
我聽膩了許多講要做「品牌」的人們口中的「我要做品牌」。
對我來說「品牌」重要的不是什麼 CIS,重要的也不是什麼品牌理念,重要的更不是什麼品牌是否容易被推行出去。
最重要的是:搞清楚什麼叫做「品牌」與「品牌知名度」之間的差別。
搞懂了,就不會在那裡整天嚷嚷著「要做品牌」了。因為,品牌不用做,它從一開始就存在,真正第一個該做的是「商品」本身的基本功,那才是品牌的精神與靈魂所在。
其他「品牌知名度」、「品牌忠誠度」......,只是建構在讓人接受的商品上面,所延續出來的附加價值。品牌從我們商品第一天被設計、製造出來的時候,它就存在了。其他差異化、辨視度......這些事情,全都是加分題而已。
商品能讓市場接受後,才有什麼「品牌知名度」的仗要打,否則連要舉什麼旗號都不知道,和別人打什麼品牌戰?
整天不斷吵著「要做品牌」之前,先回頭看看「商品」本身到底有沒有用心做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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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特色圖片來源:pixabay
★ 責任編輯:Vista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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